农业农村部: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

2022-06-27 新闻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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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(2022—2025年)

 

农业品牌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。近年来,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快实施品牌强农战略,品牌意识明显增强,品牌数量快速增长,品牌效益显著提升,但我国农业品牌多而不精、大而不强问题依然存在,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仍有待提升。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加快农业品牌打造,充分发挥农业品牌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作用,我部决定启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。

 

一、总体要求

 

(一)指导思想

 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,把农业品牌打造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,以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,夯实基础支撑,加强营销推广,提升服务能力,促进消费升级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支撑。

 

(二)基本原则

 

坚持抓主抓重,提质提效。

坚持重点培育,引领发展。

坚持消费促进,创新推动。

坚持市场主导,政府引导。

(三)主要目标

 

通过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,农业品牌建设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更加健全,优秀品牌脱颖而出,品牌溢价效应明显,农业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显著提升。

 

二、夯实品牌培育基础

 

(四)持续提升供给质量。加快实施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提升行动,以高质量供给筑牢品牌根基。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,打造精品区域公用品牌。

 

(五)培育壮大品牌主体。采取政策引导、项目带动、环境优化等措施,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产品和服务品牌,强化品牌意识,加强质量管理,推动技术创新应用,促进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。

(六)加快品牌标准制定。加快农业品牌标准化建设,引领品牌主体运用先进理念和科学方法开展品牌创建。


三、提升品牌营销能力

 

(七)推动营销业态创新。创新营销场景,鼓励设立品牌消费体验。


(八)提高品牌推介能力。支持品牌主体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,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展示推介活动。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、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精品品牌发布和推广活动。

 

(九)增强品牌传播能力。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,策划品牌推广活动,组织开展专题报道。


(十)强化品牌文化赋能。推动农业品牌与文化融合,深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。

四、提高管理服务水平

 

(十一)健全支撑服务体系。建立健全品牌专家队伍,充分发挥科研院所、专业机构、行业协会、新闻媒体等作用。

 

(十二)加大出口服务指导。持续跟踪全球农产品贸易发展和营销推广动向,研究和评估相关国家农业品牌政策设计和执行效果。指导品牌主体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。做好RCEP涉农政策对接,协助品牌主体用好用足成员国降税、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等政策红利。


(十三)推动数字化建设。引导品牌主体运用数字技术,优化管理服务,完善业务流程,推进品牌管理、市场监测、展销推广全流程数字化。做好与质量认定、安全追溯、诚信管理等平台对接,推动信息互联共享,掌握品牌发展动态,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,为品牌健康发展提供支撑。

 

五、营造品牌消费环境

 

(十四)提振品牌消费信心。做好品牌宣传推广,强化诚信意识,传递健康消费理念。发布品牌消费索引,激发消费意愿,培育消费热点,扩大品牌农产品消费。

 

(十五)鼓励扩大品牌消费。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结合,支持打造精品品牌市场专区、商超专柜、电商专馆、自媒体直播间等,促进产品消费。

 

(十六)加大品牌消费联动。发挥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,鼓励开展跨区域、跨行业、跨部门合作,推出灵活通用的优惠政策,引导周边产供销企业深化合作,推进品牌农产品优进优供,热卖热销。推动城乡联动,促进农旅融合,鼓励依托特色资源和乡土文化,打造特色乡村品牌,推广优质特色产品。

六、保障措施

 

(十七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品牌精品培育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,贯彻落实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,加强统筹协调,完善工作机制,细化政策措施,加大扶持力度,引领带动农业品牌创新发展。


(十八)强化政策支持。培优精品品牌,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,项目资金可结合实际向品牌主体倾斜。鼓励各地建立品牌激励机制,对品牌建设成果突出的组织和单位实施激励。

 

(十九)加大项目带动。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,培育壮大主导产业,打造精品区域公用品牌,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。

 

(二十)加强品牌保护。建立完善农业品牌保护协作机制,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,严厉打击冒牌套牌等侵权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 

(二十一)做好总结宣传。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,研究精品品牌成长案例,组织开展互动交流,不断完善培育机制。